2016年广东高考报名常见问题及异地高考方案

一、2016年高考报名重要事项

昨天广东高考在线已经独家首发和详细解读了2016年高考报名时间和相关安排:《我省2016年高考报名12月1日开始,考生需采集指纹》。以下是2016年广东高考报名重要事项:

报名时间

2016年高考报名时间为12月1日-10日。其中: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2月1日—7日,现场确认报名时间为12月6日—10日。

广州市考生也在以上时间内完成报名。但预报名和确认报名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待广州市公布后,广东高考在线将跟进报道。

报名流程

第一步:领取考号和密码 考生凭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到报名点读取身份信息,领取本人的考生号及上网初始密码。(在校生的报名点一般为就读的中学,社会考生的报名点一般为本人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招生办)

第二步:上网填资料 12月1日-7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考报名系统: http://www.ecogd.edu.cn/pgks (1日开始报名后,点击本页左下方“阅读原文”可进入报名系统提前了解,建议收藏) 考生通过考生号及初始密码登录报名系统,阅读了解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 注:没有上网条件的考生,可以直接到报名点预报名。要么借用报名点的电脑,要么在报名点填表由他人帮助输入。

第三步:现场拍照、采集指纹、确认等 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考生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电子摄像、采集指纹、交纳报考费。

独家提醒:由于需要采集指纹,考生需本人到报名点。在外地学习或培训的考生,广东高考在线建议,如果能将领取考号密码、上网填报、确认安排在一至两天内,则可以最大程度节省时间。比如6号既可以进行网上报名又可以现场确认,是不错的选择。当然你做决定前一定要跟当地招生办或报名点确认是否安排合理。

另:应届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可由学校组织,集体办理报名手续。社会人员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手续。

八类报名要考生

理科生、文科生、体育生、音乐生、美术生、单考单招、退役军人、高职“3+证书”。

注意:美术生、音乐生如果要报名省术科统考,也在此时一起报名(在报名系统内选择统考项即可)。强烈艺术类考生在报名时,将统考和校考同时选上。

报名资格

1.广东省户口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可以报考: ⑴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⑵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⑶身体健康。

2.高中阶段户口才迁到我省的、符合6条件的随迁子女(详见下文)、引进人才、引进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有关规定均可报名。

3.不得报考的:在校大学生(普高、自考、成考、网络教育)、在校高一、高二学生、2015年参加高考作弊并被禁止参加今年高考的学生、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广东高考在线提醒以下考生

一、艺术生(音乐生和美术生) 2016年我省艺术类专业分为:统考、统考+校考、校考三类。艺术生报名时需选择术科统考或校考,没有选择的类型便不能参加该类型的考试和录取。如:没有选“校考”则无法被校考专业录取; 没有选“统考”则不能被统考、统考+校考类专业录取。 选择校考的考生,高考报名后省招生办将统一发放《广东省2016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艺术生凭此参加校考。 因此,鉴于有些专业尚未划分清楚在广东的招生类别,并为扩大选择面,应同时选上术科统考和校考项(即使考生此后真的不去参加考试,也不会有影响)。

二、高职“3+证书”学生 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入学时由招生学校审核毕业证原件。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且报名参加2016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等取得这两类考试合格证书后,需在2016年4月3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

三、高中阶段才把户口迁到我省的考生: 1、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2015年12月10日前迁入)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2、考生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应届生,除具备原籍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 3、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并由户口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招生办公室审核盖章。

四、借考生 1、广东户口但在外地读书的考生,全部回户口所在地报名和考试,不得在外省借考。 2、省内户口考生原则上要回户口所在地报名考试,如因特殊情况需跨市借考的,应征得借考的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同意,方可异地借考。

五、返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学生要交什么材料? 答:请考生向户口所在地招生办具体了解。一般需要提供:户口簿、二代身份证、现在就读的学校证明、省级招委会出具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往届高中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二代身份证、高中毕业证书(或高级中等教育学力证明)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六、报名后户口有变动的考生 可在2016年5月30日前申请修改,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信息的手续。

七、异地高考生(见下文第六部分)

八、作弊考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新规定,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已经被列为犯罪行为,请考生不要心存侥幸,公正竞争。

广东高考在线温馨提示

一、保管好密码,有修改登陆系统密码的考生,请用笔记下密码放好,以后填报志愿时需要用到。

二、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报名,不要轻易传言。

三、现场确认时要核对所有信息,有错漏的要现场修改,完全无误后才签字,否则有可能影响录取和上大学。

四、特殊类考生,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的考试类型和报名手续。

五、距报名还有一段时间,请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如办理新身份证、异地高考生准备好证明材料等,不要忙中出错。

六、如有疑问的,请主动积极向学校或招生办老师咨询,你也可在广东高考在线微信平台留言咨询,或回复“微社区”发贴咨询,我们将尽快尽所能给你提供帮助。

其他未尽事宜,请往下看或点击昨天内容:我省2016年高考报名12月1日开始,考生需采集指纹

二、2016年高考报名常见问答

问:考生报名时,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高考网上预报名及到地市招办指定的报名点(中学)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只在网上进行预报名,而没有办理报名确认手续的,报名无效。姓名中有无法输入的生僻字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并书面向报名点(中学)申请备案。

考生报名信息、指纹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考生的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电子注册。考生要认真核对准确报名信息,切忌因报名信息的错漏而影响考试、录取以及升学后的学籍管理。

问: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注意什么?

答:艺术类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应特别注意两点:一是对文化课考试科目的选择。艺术类考生既可选考文科类考试科目,也可选考理科类考试科目。二是对艺术类考试类型的选择。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术科考试分为省统考、院校校考、省统考基础上的院校校考三种类型。

为便于高校录取和增加考生报考志愿和被录取机会,我们建议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填报院校校考的同时,还应填报省统考。

若艺术类院校(专业)要求考生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参加院校自行组织的术科考试,但在报名时考生没有选择相应的术科统考信息选项,或者未获得省术科统考合格证,考生即使参加了院校的校考并合格,也无法被有关艺术类院校的统考合格基础上的校考专业录取。艺术类考生凭网上报名后获得的考生号领取术科校考准考证后参加艺术类院校组织的术科校考。

问: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有何变化?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何划定?

答:我省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相关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没有大的变化和调整。我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是根据当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考试成绩情况,以一定的比例划定。这跟去年的政策也没有变化。

另外,我省允许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在一本招生的艺术院校(专业)在我省设点进行校考,从2013年开始适当控制二本及以下院校在我省设点校考的规模,有意向报考相关院校校考的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到相关院校参加校考。

问:单考单招类考生是否须参加统一报名?

答:单考单招类是指高校单独组织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单招)、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单招考生以及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等。属此类考生的都必须进行网上统一高考报名,凡属单考类考生如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须在报名时同时选择考生科类及考试科目。

值得注意的是,参加普通高校单考单招类考试和自主招生考试的特殊考生,要主动加强与具有单考单招和自主招生考试资格的有关院校联系,并按照有关院校的规定和要求,准时参加院校的有关测试。

问:高职类考生高考报名要注意什么?

答:应届生凭学校证明报名,往届生凭毕业证书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考生报名时须选择所持有的证书,最多可选三种。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准备参加2016年上半年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及全国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参加预报名。考生取得这两类考试证书后,需在2016年4月30日前到原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否则原预报名数据无效。

问: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高考报名要携带什么材料?

答: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出示广东省常住户口簿和身份证,并交全户人员的户口簿复印件,购房入户的还需出示房产证;必须具备完整的三年高中学籍材料,其中应届生除具备原省就读学校的学籍材料和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材料外,还必须具备在我省就读期间完整的学籍材料,否则不准报考。

报名时,高中阶段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应届生必须填写《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中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登记表》,往届生须填写《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考生须严格按照要求办理有关手续,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

问:未办好身份证的考生,如何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答:未办好或未能提供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请于2015年12月7-10日携带户口薄到所在地市、县(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领取考生号和初始登陆密码,并严格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和建档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网上预报名和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没有二代或三代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系统不能自动校验考生信息,因此,考生要特别注意核对输入的姓名、身份证号、指纹信息等信息是否准确。

问:没有取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如何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答:所有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必须达到规定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要求,才能参加相应批次的录取。

广东高考在线注:中职生如果仅报高职类“3+证书”专业,则不需参加学考。

未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等级)的考生,凡选择文科考试科目组且不具备物理、化学、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或选择理科考试科目组且不具备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可申请参加我省2016年1月9日举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必须在2015年12月10日前到各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补办学业水平考试有关报考手续。

广东高考在线特别提醒考生,我省2016年1月份学考正在接受报名,网上报名时间截至今天(18日),请抓紧报名。点此了解:2016年1月份学考报名事项和报名方法

三、2016年高考报名简要流程

四、2016年高考报名确认流程

五、高考网上报名实施细则

第一条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采取互联网报名方式。报名前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预先做好中学代码、报名点代码、报名点规模的审定确认工作。报名时,考生凭报名点(中学)派发的考生号、初始密码登录报考网站后修改密码,通过互联网了解报考须知,签订《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在网上自行录入本人的报考信息,然后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确认报名资格时间内到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中学)确认报名资格、校对报考信息、电子摄像、采集指纹、交纳报考费和打印报名校对表。

第二条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开始前,各市、县(市、区)、报名点(中学)在采集考生基本信息后,向考生派发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然后在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上录入相关信息。具体做法是:考生先通过报名点读取身份证信息并派发考生号后,根据派发的考生号和初始密码在互联网自行录入其他基本信息、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其中基本信息内容为:政治面貌、考生类别、毕业中学、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个人特长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相关信息等;报考信息包括:考试科目、术科考试形式及项目、“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含证书编号)等。姓名中无法输入的生僻字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并书面向报名点(中学)申请备案。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采用简体中文。报名结束后,报名点(中学)应将姓名中无法录入的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考生号造册后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由地级市统一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第三条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类别分为理科类、文科类(含外语类)、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单考单招类、退役军人类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类共八大类。其中,单考单招类是指报考高校单独组织考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生、职教师资考生、残障人员考生以及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的考生。单考单招类考生要兼报其他类别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号则用其类别考号并须在报名时同时选择考生科类(任选一种)及对应的考试科目。

第四条

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科类(含外语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理科类考生考试科目为: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体育类考生考试科目为:在理科类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体育术科。艺术类考生(含音乐、美术)考试科目为:在文科类或理科类考试科目的基础上加考艺术术科。外语选考语种包括英语(英语听说考试单独进行)、日语、德语、法语、俄语、西班牙语,考生必须选考其中1门。

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含退役军人类考生)的必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第五条 考生可采取两种报名方式:

1.考生自行登录到省教育考试院(网址为:http://www.ecogd.edu.cn/pgks)的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页后,按网页提示自行录入有关信息。 2.无上网条件的考生可到报名点上网报名,报名点可预先印好空白报名表,也可在网页上即时打印报名空白表交给考生。考生填好表后交报名点或有上网条件的人帮助录入。报名点可即时录入也可集中录入。

第六条 考生报名前,需确定参加考试县(市、区)及报名点,并到该报名点领取考生号及初始密码,上网报名后按系统的提示到相关的报名点(中学)办理报名资格的确认手续。

第七条

考生进入预报名网页,须认真阅读报名流程、考试要求,以及《考生须知》和《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阅读完毕确认,才可进入填报考生基本信息,否则系统拒绝接受考生预报名。

第八条 考生必须记住本人的个人密码,以便在确认报名资格时修改本人的资料及填报志愿、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结果。

第九条

确认报名资格时,报名点(中学)需按规定审核考生报名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工作人员根据考生提供的考生号确认是该考生的资料后进行电子摄像、指纹采集,并提交。正确提交系统后打印出该考生的报名信息表。

第十条

考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要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表中的内容,并签名确认,同时,考生须在报名表背面的《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确认。如果核对时发现有错误,请考生在报名信息表上用笔更正,再交给报名点(中学)工作人员修改,重新确认。

第十一条

普通高考、单考单招类及“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含退役军人)的报名采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组织的工作方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全省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保障网络安全与数据库安全。市级考试机构负责各县(市、区)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与协调,以及及时发放用户名和密码,在网上监控各县(市、区)报名工作的进程,处理个别遗留问题。县(市、区)考试机构负责各报名点(中学)报名工作的组织与协调及各类信息采集工作的实施,以及为不具备上网条件的考生或中学提供上网环境与便利,并在网上监控各报名点(中学)的工作进度,处理遗留问题的整理与申报。各报名点(中学)组织考生在网上进行报名,在报名时监控各报名点(中学)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及其他信息采集工作的进度,并帮助考生解决在网上报名中出现的问题。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并对自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十二条 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试与录取管理、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以考生签名确认的报名信息为依据。因考生本人录入的信息错误而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实施细则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六、异地高考放宽及热点问答

问:2016年广东异地高考放宽了哪些要求?

答: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广东高考在线注:截止时间比原来延长)

二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将予以认定。(广东高考在线注:即只要开始、截至时间符合规定,中间是否间断过都无所谓)

三是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广东高考在线注:自建房、单位宿舍也可以了)

四是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也予以认定。(广东高考在线注:即小孩不在父母工作地上学也可以,但必须都在广东省内)

问:我省随迁子女2016年应如何报考?

答: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预报名时,先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填写有关信息和《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办理确认手续时,到各地市指定的报名点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报名点初审合格后,上报县招生办,由县招生办分送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由于随迁子女报名证明材料较多,各地市的情况有所不同,各地市招生办将根据当地随迁子女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工作流程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可到所在地市招生办咨询办理流程,并按有关流程办理报名手续。

问: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参加高考问题如何解决?

答:不符合在我省参加高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

重要: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

认定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合法稳定职业认定 1 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广东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商企业登记证》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的 予以认定。
2 考生家长为个体商贩、创业人员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3 考生家长在农村务农 持有土地承包合同或务农劳动合同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4 考生家长为企业退休人员 退休前在广东省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累计满三年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合法稳定住所认定 1 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合同、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协议、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等其中一项有效证明材料的 予以认定。
2 住所为农村自建房(含家长自有房、租赁)的 家长自有房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予以认定。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并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3 考生家庭住所为单位宿舍 提供证明材料,并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4 考生父母已在我省购买商品房但未办理好房产证 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予以认定。
认定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居住证有效期认定 1 考生父亲或母亲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在深圳市报考的提供《深圳市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 予以认定。
2 考生父母在当地居住,但未办理居住证 不予认定。
3 居住证有效期满3年,但非连续 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4 考生父母居住证有效期截止至报名时间未满3年
5 考生父母在广东省购房但未办理居住证 不予认定。
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认定 1 考生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缴费年限累计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 予以认定。
2 考生父母仅购买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中的一种 不予认定。
3 考生父母有工作,但未办理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不予认定。
认定类别 具体情况列举 处理指引
学籍认定 1 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中考及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予以认定。
2 随迁子女在省参加中考并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但考生学籍所在地与父母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 予以认定。
3 随迁子女不在我省参加中考,但在父亲或母亲就业所在地市具有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 不予认定。
其他情况认定 1 考生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 考生父母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亲子关系证明材料的予以认定。否则不予认定。
2 父亲母亲分别符合部分条件 考生父亲及母亲双方条件综合满足资格要求予以认定。
3 随迁子女往届考生是否可在广东省内报名参加高考 考生参加地市中考、具有我省连续三年完整高中学籍、父亲或母亲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
4 考生父母婚姻关系变更或考生父母身亡导致监护人变更 需提供监护人变更证明(法院判决书或监护人公证书等)。依据监护人条件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考生监护人符合相关要求考生即可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
5 考生父母为广东省内户籍,考生为外省户籍 考生将户口迁入广东省内可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
6 不符合随迁子女在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 各市要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解释工作,并告知考生回到户籍所在省(市、区)报考。
7 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 由各地市招生办负责汇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省招办,省招办协调相关省(市、区)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

七、2016年异地高考方案

关于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发展改革部门、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4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工作,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16年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扎实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

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的客观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考〔2013〕7号,下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责任分工,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措施,抓好工作落实,严格执行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扎实推进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保障随迁子女公平享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全力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完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做好随迁子女升学考试工作的有关精神,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做好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2016年是我省就读普通高中随迁子女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第一年,根据目前就读随迁子女实际情况,为稳妥推进2016年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工作,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按以下要求执行:

(一)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工作。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按《实施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加强统筹和管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工作平稳顺利实施。教育部门负责随迁子女在我省连续就学年限和学籍的审核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随迁子女参加高考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公安部门负责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的审核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进城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和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的审核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对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合法住所进行审核,其中,拥有自有住房或合法租赁住房的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房管局或房屋租赁管理部门)进行审核,其他情况由公安部门进行审核。

(二)实事求是界定报考资格。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现对随迁子女高考报名有关问题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

一是关于社会保险、居住证和完整学籍年限截止时间的计算问题。拟2016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有我省居住证有效期以及随迁子女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年限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6年8月31日前。

二是关于办理居住证的问题。拟2016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在201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居住证,且持有的居住证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属于有效状态的予以认定。

三是关于合法稳定住所的问题。拟2016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父亲或母亲住所为农村自建房或单位宿舍的,提供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按《广东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到当地派出所或乡镇、街道负责租赁房屋服务管理的机构办理了居住手续的予以认定。

四是关于3年完整学籍的问题。拟2016年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其在我省参加中考,但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所在地与父亲或母亲工作所在地为广东省内不同地市的予以认定。

随迁子女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资格审核的具体情况按《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指引》(见附件)执行。请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认真做好2016年随迁子女报考资格的审核认定工作。

三、加强规范管理,全力维护随迁子女高考工作良好秩序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学要安排专人负责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全力维护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良好秩序。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信息公示制度,对符合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并提出申请的随迁子女,须经有关部门审核,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审核结果确定报考名单,所确定的报考名单由学籍所在中学公示,公示信息须包括随迁子女姓名、性别、所在中学、随迁子女父母姓名、相关佐证材料等。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并经审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办理报考手续。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倒查追责。对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当年在广东省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同时不再重新办理补报手续。对在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公示中发现或举报查实有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组织或参与组织考生资格身份造假的其他人员或非法中介机构,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一查到底,坚决依法惩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完善服务体系,努力提高随迁子女高考工作服务水平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发挥好服务保障作用,深入细致地做好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工作,确保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工作平稳实施。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政策宣传,将随迁子女参加高考的政策规定、实施办法和操作程序等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为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提供有效的政策解读和咨询指导。要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完善部门联审工作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对符合报考条件并提出申请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的,随迁子女应当在高考报名时向就学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由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汇总,并分送各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审核、认定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耐心细致地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解释工作;对错过了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的考生,应于2016年1月底前到学籍所在地中学提出回原籍报考的申请,由各地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并于2016年2月5日前上报省招办,以便协调相关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做好随迁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工作,确保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请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完善并公布工作流程,在认真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按本通知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并对2016年随迁子女高考报名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年2月5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

本通知自2015年12月1日起施行。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1月17日